文明交通,安全出行。近日,记者在我县部分路段发现,行人乱穿马路、不按交通信号灯、不在斑马线行走等陋习时有发生,这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公共交通秩序,影响文明城市的形象,而且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18日下午6点,正值下班高峰期,记者来到文广大楼附近的十字路口发现,部分行人安全出行意识并不强,不少人随意横穿马路,与过往车辆抢时间,过马路或快或慢,全然不顾车辆行驶,给交通秩序和自身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详细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道大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在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上,行人更需根据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如果行人闯红灯将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若发生交通事故,行人闯红灯的这种行为将在事故中判定责任。
随后,记者在圆形天桥附近、西园加油站附近、多维国际西侧、中心广场附近、文昌广场附近等多条路段发现,大多数群众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强,但仍有极少群众存在闯红灯、过马路时低头玩手机等行为。
来看看这些不文明的行为!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过马路在机动车道上应注意避让车辆,观察交通信号灯,走斑马线,切勿在人行道上停留;不与拐弯车辆抢先,不从车辆缝隙中穿过;穿越马路时,需走人行天桥,不能乱穿马路或者跨越绿化带围栏。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努力提高个人素质,做一个合法行路的交通参与者!(印融媒)
平安出行,你我他
文明交通需要每个人共同努力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群众
摒弃陋习,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