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县各文艺协(学)会及会员、广大文艺工作者、文艺爱好者:
根据《印江自治县文艺作品奖励暂行办法》(印党办发〔2009〕104号)的通知精神,印江自治县文联从2016年2月15日起至3月15日止,逾期不予申报登记,对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地级以上(含地级)宣传部、文联及所属专业协会、文化系统发表、出版、转载、展示、演出的文学艺术作品进行申报登记。
敬请印江籍广大文艺会员、文艺工作者、文艺爱好者认真阅读《印江自治县文艺作品奖励暂行办法》。自行下载打印申报表,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连同2015年度符合暂行奖励办法所获得证书、刊物原件复印件及时送交文联申报登记,由文联组织专业人士进行审核,并在印江政府网上公示无疑后兑现奖金。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856)6228800
联 系 人:万修琴 杨 谱
经 办 人:田发军
附件1:《印江自治县文艺作品奖励暂行办法》;附件2:《印江自治县文艺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