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印江自治县关于鼓励支持有关人员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党办发〔2020〕11号)要求,现将开展第二批鼓励支持有关人员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7日至8月20日
(二)报名对象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除外);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优秀人员,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退役军人、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基层服务人员(“三支一扶”人员、一村一大、西部志愿者等)、村干部、农村实用人才、退休人员、省外科技人员等。
(三)报名程序
1.“领办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兼职”类报名。根据《印江自治县鼓励支持有关人员领创市场经营主体工作人才需求目录(第二批)》(附件1),符合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合格后报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同意,将《印江自治县鼓励支持有关人员领创市场经营主体人员信息表(第二批)》(附件2)报县领创办。同时,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结果书面报县领创办。有意向人员也可以直接到县领创办申请报名,由县领创办反馈至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填报附件2报县领创办。社会优秀人员的报名工作由乡镇(街道)负责。教师、医生不得参与“兼职”类报名。
2.“离岗创新创业”类人员报名。有意到脱贫攻坚一线离岗创新创业的有关人员,由本人向县领创办提交书面申请和创业项目书,说明本人意向、创业计划、脱贫攻坚意向、企业情况等事项,创业项目主要在“2 n”产业中选择,并填写《印江自治县鼓励支持有关人员到贫困地区离岗创业备案表(第二批)》(附件3)。
申报“领办龙头企业或合作社”类、“离岗创新创业”类,1人只能申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申报“兼职”类,原则上1人不超过3个岗位。
已通过第一批现场匹配及初审人员不再重复报名。
二、工作要求
(一)解放思想,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将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鼓励支持有关人员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政策宣传,鼓励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加领创报名工作。
(二)资料报送。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把关,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人员的《印江自治县鼓励支持有关人员领创市场经营主体人员信息表(第二批)》(附件2)、《印江自治县鼓励支持有关人员到贫困地区离岗创业备案表(第二批)》(附件3)于8月20日前报县领创办(注:领创人员公示及公示情况说明报送时间为8月27日前)。
联系人及电话:杨文芳 6224556
徐青松 6231050
电子邮箱:
点击下方链接了解需求目录,下载信息表和备案表:
附件1:印江自治县鼓励支持有关人员领创市场经营主体工作人才需求目录(第二批).xls
附件2:印江自治县鼓励支持有关人员领创市场经营主体 (第二批).doc
附件3:印江自治县鼓励支持有关人员到贫困地区离岗创业备案表(第二批).docx
中共印江自治县委组织部
2020年8月17日